当前位置: 首页 > 党建园地 > 学校财产保管员工作职责

学校财产保管员工作职责

2011年08月27日 21:41:15 来源:安山镇刘官营完全小学 访问量:412
学校财产保管员工作职责
1、负责所保管财物的登记、保管、发放、回收等工作,记录好财产流动帐目,定期请主管领导检查核实。
2、根据财产的使用情况,在每学期结束时拟订维修、补充、更换计划,不私自处理学校财产,正常损耗的有报批说明书。
3、严格按学校规定办事,勤俭节约,不徇私情,不谋私利。
4、按科学的方法保管财产,保管室钥匙,不得私自交付他人保管,对因不注意保管方法或缺乏责任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管人员承担。
 
编辑:范庆荣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安山镇刘官营完全小学 特此声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