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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安全工作要求

2011年08月27日 21:34:35 来源:安山镇刘官营完全小学 访问量:470
学生安全工作要求
1、避免上课和下课时教室门口发生拥挤现象,教育学生出入教室要慢走,互相让行。
 2、班主任每天要根据情况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做到“三勤”:嘴勤、腿勤、手勤。“三防”:防火、防触电、防食物中毒。
3、学生在校不得手持棍棒等危险物在教室或校园内追逐打闹。
4、任何学生不允许从楼梯栏杆上下滑,不允许从楼上丢赃物或危险物品。
5、学生在校期间,不做危险游戏,不随身携带有危害他人或自己的器具,如弹弓、火炮、火柴、小刀、等。
6、夏季,学生不准私自到泳池、河边、海边等地游玩,未经许可,不得私自游泳;天气突变时,学校统一决定推迟或提前离校,各班令行禁止,不得自行其事。
7、学生外出集体活动,相关老师带队,共同承担安全责任。
8、每天早上,各班进行晨检,清点学生到校情况,询问学生身体状况,对班上发生的异常现象,要调查清楚,做好登记,必要时向主管安全的领导汇报。
9、每天中午放学,各班清点人数后离校,下午放学后,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完成值日后迅速离校,班主任老师经常教育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,不得在路上逗留,不得进网吧、游戏厅等娱乐场所,不准随便到同学家串门,有事要到同学家里,事先要与家长打招呼。
10、教育学生认真遵守交通规则,学校不提倡学生骑自行车上学,如果要骑,年龄必须在12周岁以上,相关安全责任由家长或当事人负责。
11、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,参加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,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。
12、每个教职员工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,都承担着不同的安全责任。
编辑:范庆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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